樊维秋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宣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社广州12月27日电(记者李雄鹰、王浩明)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维秋因婚姻决裂、日子失落,且不满离婚产业切割成果,遂决意经过驾车抵触人群方法宣泄私愤。2024年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成心驾车抵触正在训练的人群,形成严重伤亡结果。法院以为,被告人樊维秋的违法动机极端卑鄙,违法性质极端恶劣,违法手法特别残暴,违法结果很严重,社会损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被告人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沛宣布了定见,樊维秋进行了最终陈说,当庭认罪。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大众等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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